不必为“补养”而输液

时间
2004-06-22
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一些人“钟爱”上了输液(或称吊点滴)治疗,动辄卷起袖子,要求医生给他输液,哪怕只是伤风感冒,甚至是一时的乏力不适。

输液是常规治疗(给药途径)的一种,但不是首选的方法。通常运用于下列几种情况:

一、失水,大出血。短时间内大量的水分或血液丧失,急需补充血容量和迅速控制症状,这时必需输液。

二、危重病人抢救(包括突发事故造成的严重创伤)。因为根据病情的变化,随时要调整用药,而且要使它们马上发挥作用。所以,打开静脉通路(输液)是必需的。

三、严重的感染。为了有效地控制感染,需要用大剂量的抗生素,而口服或肌肉注射不能或不便于达到目的,这时就要选择输液。

四、肿瘤的治疗。各种肿瘤的化疗,副反应大,口服或肌注不易一下子大剂量进入人体,需要通过输液给药。

五、不能进食或者不能自理的病人。通过输液,可维持其生命活动所需要的水分、能量以及治疗的药物。

在没有这些物殊需要的情况下,一般是不需要输液的。

有人认为输液对身体是一种“补养”,尤其是在农村,这种认识更为普遍。为弄明白这种认识是否合乎道理,不妨让我们分析一下经常使用的液体“内容”。临床上常用的液体有0.9%的生理盐水、5%的葡萄糖注射液、5%的葡萄糖盐水注射液、10%的葡萄糖注射液。包装一般是500毫升1瓶,或100、250毫升1瓶。其中主要成分是水,这种水经过严格的过滤和消毒,不含任何杂质或微生物;其次是人体生命活动所需的少量元素,主要也就是钾、钠、氯、钙离子。所谓的“营养”就是指葡萄糖。如果以10%浓度来计算,500毫升液体里面只不过含50克葡萄糖。50克葡萄糖充其量也只不过相当于一个馒头。能吃能喝的人,需要用这一瓶液体来补充营养吗?

另外,输液时对血管来说是一种刺激。这刺激,不是指输液针头透过皮肤刺破血管的皮肉之苦,而是指所输进的“内容”对血管的刺激。输的液体浓度越高,刺激越大;所含的成分越多,刺激亦越重。所以,有的病人由于长时间输液,肢体上的血管都硬化了,针一刺就破。真正抢救时,连可以用的血管都找不到了。再说,一旦输液器具被污染,后果更是不堪设想。所以,在不必要的情况下,您何必去冒这个风险呢